五大问题 压根无手续或称有手续却拿不出

华商报 2018-09-10 04:42 大字

走访中,大多数托管班都能拿出正规的登记备案手续,有的说有手续,但拿不出来。还有一些没手续的黑托管依然存在,在安全方面自然无法做到100%。

登记备了案,就万事大吉了?

小饭桌只要登记备案了,是否就没有问题了?

西安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有备案的一些托管班、小饭桌照样可能存在问题,如经营者在采购原材料时,索证不主动或者不全,一些小饭桌工作人员不办理健康证;一些经营场所在食品存放、储藏上,没有加膜、加盖,餐具消毒不彻底、不细致,有些小饭桌经营规模较大,但是实际上配备的冰箱、冰柜数量质量跟不上;很多小饭桌不要求学生提供体检证明,假如一个孩子携带有甲肝,对其他学生将是很大的威胁。

挤满架子床,出了事怎么办?

连日来,华商报记者走访中发现,所有的托管班都存在一个致命缺陷,那就是架子床一个挨一个。一些托管班接待学生数量明显超出其服务能力,不少托管班自家居住同时办托管,学生午休没地方,有的干脆在地上铺被褥休息,或者在客厅加床,一个两室一厅或者三室一厅的房子容纳20多个人很常见。

可以想象,一旦这种地方出现火灾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盈利有限,饭菜质量如何保证?

在采访中,多数托管班的负责人表示,这个行业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赚钱,成本投入大,利润相对较低,之所以选择这一行是因为时间相对自由,又可以兼顾自己的孩子。

采访中曾有托管班老板算了一笔账,假设一个托管班招了20名学生,请一个阿姨做饭,2位老师辅导作业,每个人每月工资2000元,三个人就是6000元;加上租房子,现在学校周边的房价至少也得每月3000元;每月水电费加起来少说也得1000元。所有这些支出就已经10000元,还有,学生餐以及为了鼓励孩子们学习购买的其他物品难以控制。学生的费用分为全托1000元,算下来每月的赢利也就几千元。

既然总体利润不高,去除人员工资房费水电费等费用后,老板们能从中抠取利润的环节就剩下了餐费……那么孩子们的饮食能让人放心吗?

学校应公示却没公示,谁之过?

《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到登记备案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就餐,并督促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校外托餐场所名录。

然而,近日的走访中,华商报记者发现不少学校并未对周边备案托管机构进行公示,而开在学校周围的所谓“黑托管”公然在学校门口招揽学生,这无疑让家长们在选择托管机构时缺少必要的判断。

小区托管班,物业怎么管?

城南某小区临近一所知名的小学,该小区内的托管班每天大量孩子进出,小区里本来幽静的环境变得嘈杂、无序,业主们渐渐难以忍受。“我们经常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希望我们进行管理或清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靳先生一脸苦笑地表示,“但现实情况是没法管。”靳先生说,小区里的几十个托管班,多数是业主自己或亲戚开办,还有一部分是业主出租给他人办托管,这些托管也都取得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所以我们协调过,但都是业主,碍于人情,往往不了了之。”靳先生表示,物业没有强制的权力去取缔或赶走托管班,目前他们能做的就是加强管理,要求托管班登记备案,管好学生,不要大吵大闹,注意卫生。同时,靳先生称,如果其他业主反应强烈,物业可向上级反馈,共同进行整治。

相关规定

50人以下小饭桌需要登记备案

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它到底属于教育机构还是属于家政服务?同时还涉及收费、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

而日前华商报记者先后采访多个部门,结果发现除了食药监部门就食品予以备案外,就是辖区街办有一个松散的登记管理外,其他部门都没有履行实际的监管规范。

走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没有一家托管机构能拿出工商营业执照,托管班开办者都表示,没有这方面的要求。那么究竟需不需要呢?“目前没有托管班必须取得工商营业证照等手续的明确依据,所以托管班不需要办理工商证照。”日前,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西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得到这样的答复。

日前,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食药监局了解到,2017年,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市的办法称,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经营者在开办前应在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经营登记备案。托餐人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的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经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鼓励中小学生校外托餐经营者提升经营水平,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托餐人数为50人以上(不含50人)的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不予登记备案,应依法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有效期3年。食品药监、教育、城市管理、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专业人士

“鼓励民营机构办公益性托管机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王先生表示,时下,托管班已经成为校园周边经济的重要主体之一,但这些校外托管机构主要分布在学校周边的住宅区内,条件有限,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诸多方面多存在隐患。

“对托管班的管理规范绝非一两个部门就能搞好的。”王先生表示,托管班的管理千头万绪,监管主体难确定,也正体现了这需要多部门的统筹规范。因而王先生建议应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各部门开展工作,成员单位应涵盖教育、工商、民政、食药监、住建、卫计、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另外,在此基础上,应当及时出台指导性政策规范,明确监管主体,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和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让管理主体“有法可依”。再次,应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核发营业执照和消防、卫生等许可证;不符合条件者,责令关停或限期整改。

“现在监管规范了,但社会的刚性需求达不到满足怎么办?这就要政府进一步做好服务。”王先生说,政府应探索托管新模式。以学校为主体,探索不同形式的学生托管服务。因为学校在场地、专业教师及管理队伍等方面,相对托管机构有无法超载的优势,更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主管部门可按照公益性,对低收入家庭、农民工子弟、单亲家庭等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提供免费的托管班,使学生不在社会上游荡;另一方面,可引导和组织社会资源参与,整合社区、少年宫、义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鼓励非营利性民营机构兴办公益性托管班。

他山之石

广东肇庆教育牵头多部门联合监管

实际上,对于校外托管班的规范管理,早已有了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2017年10月广东肇庆市就曾出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行教育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托管机构申请人要在县(市、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或备案,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住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在开办初审和同意开办之前进行实地检查;获得核查通过后,申请人要分别到消防部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办理相关证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上规模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并逐步成为托管机构的主要力量。

上海规定,中小学校后服务要做到百分之百全覆盖,服务的时间是三点半到五点,参与这个服务的老师,在工资方面给予倾斜。

北京市规定,三点半到五点,这个期间是校后服务时间,主要内容是开展课外活动,同时每个学生每年补助700元到900元。

广西则探索利用社区资源来解决托管孩子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雷婧 实习记者 张仕杰 于震 实习生 张鹏康 摄影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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