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推进方案 年底完成1300个村产权制度改革

西安日报 2018-09-03 05:02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端)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西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推进方案》印发。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西安市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地位,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完成1300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到2019年6月底完成剩余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方案》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区县、开发区要落实配套资金。要支持区县、开发区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参与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产业扶贫、涉农贷款,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等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国土部门要认真落实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用地政策,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让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分享更多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金融管理部门要依托本地主要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信用评级范围,探索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良好、有发展潜力、有信贷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在贷款额、期限、利率、审批流程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税务部门要按照税法规定,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对村集体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大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留得下、守得住的本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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