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安晚报 2018-08-28 05:37 大字

西土出告字〔2018〕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地籍编号为JK1-3-124,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林路南侧,草滩六路东侧,净用地87975.73平方米(折合131.964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住宅用地83471.45平方米(折合125.207亩),出让商服用地4504.28平方米(折合6.757亩)。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该宗地符合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条件,竞得人需在宗地内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配建面积不小于11081.5平方米。宗地配套有5190平方米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

宗地二,地籍编号为JK1-3-125,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北侧,草滩六路东侧,净用地33900.06平方米(折合50.85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住宅用地31449.19平方米(折合47.174亩),出让商服用地2450.87平方米(折合3.676亩)。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该宗地符合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条件,竞得人需在宗地内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配建面积不小于4197平方米。

上述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两宗地均设定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后,转为现场竞配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建筑面积,配建面积大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各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35.182.234:8080)下载。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2000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7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刘洁86787044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宋中华86524191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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