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印发 对田园综合体实行宽进严定动态管理

西安日报 2018-08-15 05:03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端记者康乔娜实习生王嘉雯席雪静)记者14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印发,西安市将积极探索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丽党建、美丽人家、美丽乡风建设,建成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导则》明确,西安市田园综合体申报条件包括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带动作用显著、运行管理顺畅等。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镇(街)、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不予受理。

根据《导则》,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田园综合体由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涉农区县及西咸新区田园综合体建设情况发文通知,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1次。各涉农区县政府及西咸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田园综合体创建进行统筹谋划,择优选出申报对象,向市田园综合体办报送创建田园综合体申请材料。市田园综合体办按有关工作流程办理。

市田园综合体办将对照申报条件,提出初步名单,并组织市农林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秦岭办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初审小组对初步名单中的田园综合体进行实地考察、规划和创建方案调整并联合评审,最终审定公布。

同时,西安市对田园综合体将进行定期检测、动态管理、投资评估、年度评优等工作,依照“宽进严定、动态管理、验收命名”的制度,分批公布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类名单,对没有完成年度建设进度、不符合田园综合体建设理念的,下年度按比例扣减财政奖补资金;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的,退出市级创建名单,并形成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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