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 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路边泊位停放15分钟内免费

西安晚报 2018-08-12 04:45 大字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在特定区、一类区以及二类区设立高峰时段收费标准……日前,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网上留言进行反馈。

不同场所分别实行

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西安市物价局指出,此次调整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要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许多政策都发生了变化,与之配套的收费标准应尽快出台。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补齐缓堵保畅短板实施方案》《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机动车出行总量调控政策》中关于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的要求。三是抑制城区不合理停车需求的要求。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有利于优化停车结构,调节公众停车行为,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方案》明确,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区、县及西咸新区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停车场所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议确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

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

《方案》指出,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原则为: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高于城市外围、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

《方案》提出的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类区划分为:

特定区(道路停车):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划定,提前一周在媒体向社会公告;

一类区:明城墙以内;

二类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含二环立交下)以内;

三类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收费时间及计费单位规定如下: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特定区高峰时段收费标准调整为每30分钟4.0元

《方案》提出的停车收费标准为:

(一)道路停车泊位。

特定区: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

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

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

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医院、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附设公共停车场。

地面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场):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室内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场):一类区每30分钟1.5元,二、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三)西安北站及旅游景区附设公共停车场。

西安北客站广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属停车场:每30分钟3.0元;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最高收费标准80元。

旅游景区:每次8.0元(限当日停车场营业时间内)。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15分钟内免费

《方案》要求,以下几种情况,停车服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旅游景区附设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等附设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

(五)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其他依照规定减免车辆停车服务费的情形。

据悉,《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网上留言进行反馈。联系方式: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物价局(邮编:710016);电话:86788881、86788882;电子邮箱:www.xaswjj@163.com。

链接

西安市停车收费标准在同类城市中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据西安市建委提供的数据,2017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内各类停车泊位108万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万多个。同期,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0万辆,目前已突破300万辆,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按停车泊位的需求与小汽车拥有量之间1:1.2的经验数据计算,西安市城区停车泊位缺口大,且车位周转率不高,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情况严重。同时,西安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西安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8位;一类区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排名第11位;西安北站排名第13位。西安市停车收费水平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而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特定区高峰时段每30分钟4元,较现行标准提高33%,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7位;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元,维持现行水平,排名第8位。一类区高峰时段每30分钟3元,较现行标准提高50%,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7位;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元,维持现行水平,排名第11位。此外,由于本次收费调整计费时段由1小时缩短为半小时,按照市停放中心提供数据显示,约27%的车主由于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缴费是降低了,降低幅度约25%-50%。

本组稿件由记者梁璠实习生刘瑶瑶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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