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站快审”让公正来得更及时

陕西日报 2018-08-08 06:33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成全勃 实习生 李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大胆改革创新审判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一套轻微犯罪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自去年12月以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审理的27起案件中,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到人民法院判决,个案全流程最短用时为21小时,多案并审最短用时为26小时,大大提高了讼诉效率,让正义即时得以实现。

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是碑林区法院在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协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提升案件办理每个环节的效率,从而形成的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机制。该机制充分减少了因为各案之间重复工作和各机关交接案件而导致的时间浪费,节约了司法资源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实现了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7月18日10时,碑林区法院会同碑林区检察院、交警碑林大队、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八案八人危险驾驶案件同时启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截至7月19日12时,八起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全部结束,八名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拘留、到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共计用时26小时。

碑林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员阮莉蓉是这八起案件的公诉员,她告诉记者:“以前我们适用的是速裁程序,对于这种危险驾驶案件,给我们的时间是五个至八个工作日。适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后,给我们的时间最多只有12个小时。”

碑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董宁生介绍说,轻微犯罪案件到法院时,被告人一般已经被羁押了一个月或者一个月以上,羁押时间已经超过了规范化的量刑应当判处的时间,适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则会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谈起创建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的初衷,碑林区法院院长张琳明说,他们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9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内心的悔悟是非常深刻的,但是当被羁押到看守所后有可能会形成“交叉感染”。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关闭”了说情和司法腐败的“时间窗口”,实现了犯罪嫌疑人拿着拘留证进看守所、怀揣判决书回家的效果。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对碑林区法院的这一做法赞赏有加。他说,碑林区法院创新推出的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可以说走在了西安市的前列,甚至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对于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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