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频闯祸 家长咋样管教 检察官支招:三步帮你管好孩子
一些孩子活泼好动的同时,有可能会闯祸。但是很多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以及该承担什么责任。不少家长也很头疼,孩子调皮怎么教育既能有效果,还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带来伤害,家庭教育是一门大学问。那么对于熊孩子,爸妈到底应该怎样引导教育呢?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根据以往发生的种种“熊娃闯祸”案例,给父母们说法支招,希望孩子们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
案例 “熊孩子”频频惹祸端
近年来,“熊孩子”闯祸事件频发。未央区检察院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案例进行了整理。
高空抛物:近日,西安某小区发生一起两个孩子从32楼朝楼下扔砖头的事件,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也让人捏了把汗。
偷偷开车:7月15日,河北一名12岁男孩独自开车到一小区踢球,被门卫拦下。男孩父亲称,当天自己有事,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就走了,没想到钥匙被儿子拿走了。
报警谎称被抢劫:6月,常州市某派出所接到一起抢劫警情,电话里当事人似乎处在一种非常危险的状态下。然而调查后民警发现,这一切都是一名13岁孩子自导自演的闹剧,只为吓唬同学。
抡铁锤砸共享单车:今年4月,湖北襄阳一工业园附近,几个骑自行车的小学生手持锤子狂砸共享单车,故意破坏公私财产……
说法 超过法定年龄可追责
孩子正处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他们的行为很难以成年人社会中的善恶标准来定性,更谈不上用理性严苛的法律条文来界定。我国《刑法》第17条就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熊孩子”的行为由于责任年龄的规定,虽然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检察官说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但刑责可免,受害一方的损失需要有人负责。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侵权)责任。
而对于实施危害行为的“熊孩子”,就要由检察官们处理了,虽然检察官们都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将教育、感化、挽救放在第一位,但相信没人愿意让孩子在少年时期有这样的经历。检察官提醒,对待“熊孩子”,家长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和必要的管束,不能因为孩子小就过分纵容他们的过错行为,否则将来他们进入社会,就不会被社会所轻易原谅了。
支招 三步帮你管教好孩子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使用一些适当的方法能够让这些任性的‘熊\’行为得到纠正。”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检察官总结了几点引导办法来给父母们支招。1.及时纠正。孩子还小的时候,实际上他还不懂得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是错的,但是他能够从父母的语言表情中知道自己哪些做法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家长就要对孩子的行为有明确的态度,让他逐渐对客观事物有个判断标准。
2.转移注意力。孩子的好奇心很强,看到什么东西都想自己去摸一摸,撕书、扔东西、碰这碰那,这些表面上看起来都像是孩子的破坏行为,实际上是孩子的好奇心在驱使,是儿童的探索行为,家长在阻止他破坏的同时,可以将其注意力转移到满足其探索心上。
3.多引导。孩子“淘气”有很多原因,可能是想引起家长注意,可能是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可能是对新事物的好奇……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父母首先要做的是明白他“淘气”的原因,其次才是应该怎么做。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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