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共享便利更要共享安全

资阳日报 2018-08-02 08:02 大字

□ 庞岚

近日,四川宜宾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白色共享汽车突然冲过防护栏蹿到对侧车道,与一辆行驶中的白色别克轿车和一辆电瓶车相撞,共享汽车几乎变形,别克轿车受损程度也不轻。此后,别克轿车当事人的亲属发布了一篇网帖,内容显示,当事人需要8万余元手术费,但肇事方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共享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却称“麻烦你们告赢了再过来要钱”……

共享汽车突然冲过防护栏蹿到对侧车道把其他车辆掀翻,其责任不言而喻,完全可以说是“肇事”。虽然从目前来看,肇事司机有驾照,当时的驾驶者也是其本人,不存在资质问题,所以共享汽车运营一方并无明显过错。但是事故发生后,正常行驶的受害者住院手术,为共享汽车投保交强险的运营方,显然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配合伤者获得交强险的赔付来支付医药费。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付问题一直都是难点,所以此前才发生过女司机“教科书式耍赖”的事件。而共享汽车驾驶员肇事后司机本人“赔不起”的情况,可能概率会更高一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就让正常行驶、无辜受害的一方为医药费犯愁吗?

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共享汽车运营一方显然还有更多的工作可以做。其一,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上,运营者应该和保险公司配合好,遇到事故责任清晰,显然是一方过错的情况,就应该全额“秒付”,让受害者可以安心治疗。

其二,因为共享汽车缴纳的押金有限,无法确保使用者在出事后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所以运营方为了保险起见,显然应该购买更高赔付额度的保险,这样既可以让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得到更多赔偿,也可以降低运营风险。

例如有媒体报道,7月23日下午在西安市西大街,一名共享汽车的司机在倒车时,与后面的一辆白色保时捷敞篷跑车相撞,两个司机下车后都蒙了。保时捷跑车可能是排气管被撞破裂,保险杠后不断排气。虽然这起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但共享汽车和豪华车发生事故后的赔偿,显然应该成为运营者充分考虑的情况。

第三,现在有的共享汽车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但是有的还没有,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据《南京日报》报道,前不久没有驾驶证的李某用他人账号刷开共享汽车车门,将共享汽车开上马路,结果撞上了路边护栏。

撞上护栏还是万幸,万一无证驾驶者,或者淘气的“熊孩子”开了共享汽车上路,很有可能闯下天大的祸事。对于这种情况,不妨强制共享汽车必须安装人脸识别功能,从而确认使用者身份。此外,吹气检测是否酒驾的设备也应该在共享汽车上率先推广开来,让喝过酒的司机无法启动车辆。

总之,共享汽车不仅要共享便利,更要共享安全。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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