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被贴条”处罚结果也要看得见

黄海晨报 2018-07-31 01:37 大字

常青村

前两天,西安市沣惠南路上多辆警务用车被交警“贴条”,引起了路过市民的围观拍照。西安交警高新大队的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沣惠南路上西安特警支队门口的部分车辆存在违停的情况,其中一些车辆是警务用车,交警对违停车辆贴上了违法行为告知单。(据《北京青年报》)

当交警给违停的警车贴条之后,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这些被贴条的警车最后是如何处罚的,有没有像普通居民的私家车违停一样扣分罚款。事实上,有些警车违停后就被“特赦”了,他们的理由是,违停的警车是执行紧急公务,所以依法免于处罚。

对于警察违停,多地公安机关都解释说,警车如果是执行紧急公务而违停,依法是可以不受处罚的。实际上,这个说法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值得商榷的。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赋予警车等车辆的特别通行权,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用车辆停车应当和其他车辆一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为什么只赋予警车特别通行权,而没有赋予警车特别停车权,道理其实也很简单:紧急情况警车可以先走,但停车不能乱停,因为在不能停车的地方停车,老百姓的车可能引发事故,乱停的警车同样会带来安全威胁。不能为了执行紧急公务反而威胁公共安全,即使公务紧急,按规定停好车还是需要做到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如果以执行紧急公务为由,警车可以违章停车,就很可能滋生弄虚作假逃避处罚的问题。因为那些违停的警车到底是不是在执行紧急公务,只有公安部门自己知道,在缺乏外部监督时,他们就可能把违停谎称为在执行紧急公务。这个问题是不能忽视的。

所以,对于这次西安交警对违停警车贴条,市民的态度也很明确,一方面赞成对警车应该贴条和处罚,一视同仁。另一方面就是希望知道后续处理结果,违停的警车到底有没有受到处罚,最好能让关心此事的市民知晓,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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