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冒牌车主视频卖抵押车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被执行人被判刑后,已抵押给信用社的宝马车不知何故到了湖南。经过“以车找人”,西安莲湖法院法官近日赶赴湖南,将这辆又被抵押给放贷人、从山东交易到湖南的宝马X6扣押。
2013年7月,延安男子贾某与西安灞桥区信用社签订合同,约定贾某借款购买120万元的宝马车一辆,借款金额为84万元,期限到2016年7月。贾某以所购买的宝马车为该笔贷款作了抵押,西安某汽车公司作了担保。随后,信用社向贾某发放贷款84万元。截至2015年6月,担保人西安某汽车公司代贾某还款11笔共计35万余元,贾某向担保人还款17万余元,尚欠18万余元。
2017年8月,因一直找不到贾某,担保人将贾某起诉至莲湖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贾某支付垫付款18万余元。今年3月,担保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通过车管所查封了贾某名下汽车的手续。
经查,被执行人贾某于2016年8月被判刑,才出狱不久。他告诉执行法官,判刑前,他曾从一个放贷人手中借款30万元,将这辆宝马车抵押并交给这个人。刑满释放后,他就没有找到宝马车和放贷者。
法院决定采取“以车找人”的办法,将该案车辆信息报送省高院和省公安交警总队的警法联动缉查布控指挥平台上,发现该车行驶轨迹频繁出现在湖南省岳阳市。7月16日,陕西省交警总队向湖南省交警总队发出了协助布控的请求函件。7月18日上午,湖南省交警总队反馈,该车在湖南湘阴县出现,执勤交警已成功拦截,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湖南,办理了交接扣押手续。车辆持有人范某称,2017年8月,他从微信上认识了山东的管某,对方表示有一辆宝马车要出手,只卖30万元,手续齐全。范某到山东见面,虽然车主贾某未到场,但管某出示了一段视频:自称是车主“贾某”的女子正在签署汽车买卖合同。范某没有怀疑,以28.5万元成交,并把该车开回岳阳,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当他得知车主贾某是男性时,才明白上当。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当初给贾某放贷的人并不是管某,车怎么从放贷者手中到了山东,暂时还不清楚。
7月22日下午,莲湖区法院法官将该涉案宝马车扣押回西安,将依照法律程序对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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