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作案拒不供认 “零口供”下被批捕
本报讯(李建军记者葛兰)6月23日凌晨,西安市阎良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受害人家中丢失两部手机及600元现金。接到报案后,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民警摸排发现,受害人被盗走的手机竟在一名姓王的人手中。随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今年49岁、家住阎良北屯的张某,于是立即对其抓捕。
到案后,张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例行查看张某个人情况时,民警发现他是一名惯犯,多次因为盗窃被判刑,据此,侦查人员基本断定此案系张某所为。最终通过作案现场痕迹对比及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认定张某涉嫌盗窃罪。7月15日,阎良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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