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中招录取政策解读

西安晚报 2018-07-20 04:56 大字

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今年西安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西安市150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1092人,普通高中录取率近65.9%。全市中招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城六区与五区二县同时录取。

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批次进行

按规定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批次进行。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预投档阶段各区教育局指导学校认真核对该批次各类招生计划,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第一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顺序:⑴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⑵国际合作课程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国际合作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都应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⑶大学教职工子女录取。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⑷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40分,“大学区”成员学校考生报考所在大学区内的高中学校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该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50分。若定向招生学校在某初中学校定向生生源不足,则其剩余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录取。各学校录取的定向生收费与统招生执行统一标准,民办学校录取的定向生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本学校收费标准;各学校录取的定向生与其他录取考生统一编班、统一建立学籍。

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

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学民营机制及宏志对等班等五类依次进行预录取,此阶段招生学校初审各类预录取结果。各类预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第二批次: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相同。

职高、中专、技校录取规定

职业高中录取新生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进行录取。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省上有关规定,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录取场所内进行。

同等条件下

择优录取办法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他军人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全国三等奖、陕西省和西安市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陕西省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西安市二、三等奖者;

●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西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任何学校不得超范围内招生

西安市教育局规定,在中招中所有学校录取新生总数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严格控制招生学校在规定区域外招生。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按照《西安市2018年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管理办法》制定本校跨区域招生方案,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录取跨区域学生。

各区县教育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及按照与相应部门约定的数据格式形式的电子版提供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

录取结果

统一管理公布

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统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城六区由市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类计划的录取数),五区二县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和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子女生、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自强班等)。

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建立统一标准学籍库。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借读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公参民学校

不得混合编班

所有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原则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教育教学管理,录取的学生不得与公办学校学生混合编班。

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记者许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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