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环卫工为行人的不文明“背锅” 自由谈

济宁晚报 2018-07-17 22:26 大字

■本报评论员 刘晓钧

最近媒体报道,西安鱼化寨环卫工张女士月收入2600元,上月被扣900多,因路面发现一个烟头就要罚1元。环卫工透露,在之前一次会议上,街道办称今年要罚够18万元。但相关责任人否认这一说法,表示罚的钱用来奖励,但目前环卫工暂未有奖励情况。

这件事引发了各地媒体和网友的热切关注,众多评论中,人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这是对环卫工的欺负。暂且不论“罚够18万元”是真是假,仅因在路面发现烟头就要把板子打在环卫工身上,就于情于理于法皆行不通。

于情,谁都知道,环卫工做的是最基层最辛苦的工作,起早贪黑,又脏又累,而他们的工资却长期处于低水平线上,且由于多是中年群体,还担负着养育子女的重任,因此家庭生活比较清苦,在这种情况下,还动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是一种缺乏人情味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于理,地上有烟头或者行人乱扔烟头,是我国多数城市的环境现状,而它的根源,在于百姓文明素质的缺乏,不仅与环卫工没有关系,反而我们还要感谢环卫工,假如没有他们,路面上会有更多的烟头。如此简单的道理,想必管理方对此心中有数,而想办法提升人们的文明素质显然非常艰难,把任务推给环境维护链条的终端——环卫工,却是很方便易行的事。于是,板子就这样错打在环卫工身上。他们的工作任务一下子重了好多,一块保洁区,可能反反复复扫上好多遍都无法彻底清除地上的垃圾包括烟头,因为总是有人在扔。而且环卫工不仅要承担扫地的责任,还要对乱扔烟头的人进行劝说,但很多时候,劝说也只是白费口舌,有些人会无耻地说,“我们都不扔烟头垃圾,你们不失业了?”

当然,也可以说,路面不干净是因为环卫工偷懒,没好好干活,但是,有烟头是否就能说明一定是环卫工没好好干活呢?如果是刚扫干净就有人把烟头等垃圾扔在地上了呢?在没有足够证据判断环卫工是否认真工作的情况下,不由分说全部把过失算在环卫工头上,难道不是一种粗暴无理的管理制度吗?

而从最有说服力的法律来看,这种罚款更是站不住脚。倘若基于没有环卫工本人违法违规证据的处罚,那么这种罚款自然是违法的。倘若是环卫工没有认真工作,又显然不适用于企业对员工的管理范畴,街道办对环卫工的处罚只能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具体实施的对象应当是执法人员,那么街道办在对环卫工的处罚过程中,是否得到了相关授权、是否有执法人员参与?环卫工究竟破坏了哪种行政管理秩序?处罚时是否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再者,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说,罚的钱全部进入街道办账户,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又怎么可能允许“进入街道办账户”?更遑论“罚的钱用来奖励”,这又是明显的不合法了。

西安对环卫工的这一罚款行为,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同样是西安,考核环卫工要求一平米尘土不得超过五克,检查人员每天带着尺子和秤在路面上检查,超过就对环卫工罚款。两种罚款标准都犯了一样的错误。

城市管理确实是件让人头疼也颇为复杂的事,管理严、标准高本来也是件好事,但是再头疼,再复杂,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最底层的无辜的劳动者,而懒得在环境保护的源头努力,懒得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城市管理确实是件让人头疼也颇为复杂的事,管理严、标准高本来也是件好事,但是再头疼,再复杂,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最底层的无辜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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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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