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烟头罚款是吹毛求疵
月收入2600余元的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环卫工张女士,上个月只发了1700余元。少发了900余元是因为街道办多次检查时,发现路面存在烟头。已年近六旬的张女士说,街道办规定,检查时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元。(7月14日《华商报》)
光检查张女士的工作,一个月就收获900多个烟头的“辉煌战果”,如果加上其他环卫工的“过错”,上述街道办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必将更加“触目惊心”,其力度之大、要求之严、标准之高,确实让其他环卫管理部门望尘莫及!如此严格的管理规定,表面上看是为了确保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背后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公平、不合法却是如此明显。
众所周知,环卫工的工作是一种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就拿张女士来说,她负责清扫的几百米街道,在公民的文明素质还有待提高的现实状况下,且不说烟头这样小的垃圾,就算是餐巾纸、塑料袋、果皮等比烟头大的“常规垃圾”,也难以确保时时没有。正如张女士诉说:“我扫得再勤快再干净,也架不住有人往地上扔呀!”照此下去,如果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连餐巾纸、塑料袋、果皮等所有垃圾都一起纳入这项规定,那么这些环卫工岂不是有时不但领不到工资,还很有可能要倒贴赔钱呢?
工资是一个人付出劳动后应有的报酬,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严格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以不违反法律规定为前提条件。显然,上述街道办在出台实行处罚环卫工这项管理规定时,既没有考虑是否符合情理,也没有考虑是否符合法理,只是一厢情愿地试图打造出一个“乌托邦”式的极致卫生环境,以显示自己的“管理才能”和“管理成效”。再说,完全不顾实际情况和他人感受,花费大量的人力、时间和精力在暗中盯梢环卫工的“工作失误”,像捉迷藏式地去“数烟头”,这不是吹毛求疵吗?
古人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堂而皇之地以烟头作为扣罚环卫工工资的“事实依据”,不仅直接损害了环卫工的合法利益,也大大降低了管理制度的公信力,这种“拍脑瓜”式的乱作为,应当叫停!□莫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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