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酒驾司机碰车敲诈 3人获刑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在酒吧外专盯酒驾司机,故意驾车碰撞,利用对方不敢报警的心态敲诈勒索。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安某、樊某来自甘肃,段某是蓝田人,三人均30岁左右。2017年12月起,三人经预谋后结成犯罪团伙,并租赁车辆,在西安市西大街迈阿密酒吧门口寻找从酒吧内出来并驾驶机动车的司机,驾车尾随并故意与被害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利用被害人不敢报警的心态勒索钱财。
碑林法院查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3日,该团伙先后实施敲诈勒索犯罪5次,勒索钱财共计3万余元。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固定团伙形式作案,以威胁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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