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西安市城镇居民看病更方便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8月1日起,新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就医证》。
同时,从这一天起,参加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员,在选择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和门诊就诊时,持《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即可,签约信息和就诊信息在西安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记录保存。
特别提醒,参加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话,除了《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一定还要带上身份证。
新闻推荐
倡导文明出行助力品质西安建设 市旅发委开展多种活动宣传文明旅游
文明出行,不仅是个人素养的体现,也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有序程度的标志之一。西安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