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6起违规办学案例 西电附中太白校区校长被免
西安市教育局7月5日通报全市教育系统近期违规办学的6起典型案例。具体为: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民办)违规办学问题。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为争取生源,违规办学,承诺20名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建立学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4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太白校区校务管理委员会免去徐崇军校长职务,对太白校区校务管委会成员周接夏、该校常务副校长柴文华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招生工作的吴恒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2.西安市第十二中学“空挂学籍”问题。2017年,第十二中学未严格执行教育相关规定,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姚卫平对学籍管理重视不够,执行招生计划刚性不强,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对“空挂学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碑林区纪委给予姚卫平党内警告处分。
3.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违规办兴趣班问题。2017年8月,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晓红,违反规定同意该校与校外人员合作在校内举办兴趣班,并收取费用。2018年3月,莲湖区纪委给予杨晓红党内警告处分。
4.雁塔区木塔寨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雁塔区木塔寨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晖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雁塔区教育局给予何晖记过处分。
5.雁塔区兴华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春季开学期间,雁塔区兴华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素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雁塔区教育局党委给予高素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临潼区新丰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3月,临潼区新丰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校长赵立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临潼区教育局给予赵立敏警告处分。
通报称,以上6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西安市教育系统部分区县教育局及学校领导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不强,违反了国家规范办学相关规定,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西安市教育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履职尽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确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规范办学行为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深入排查学校违规办学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强高压、全覆盖”的态度,坚决查处违规办学相关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西安市教育惩治违规办学强烈信号,为深入推进西安市教育“革命改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记者 王怡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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