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 男子被起诉

三秦都市报 2018-06-27 03: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一次小争吵,却在毒品的驱使下演变成了刑事案件,导致自己被起诉到了法院。当事人李某悔不当初。

2016年9月27日7时许,李某在西安市雁塔区某网吧上网时,因该网吧工作人员祝某提醒他所坐的这台机子不能用,是他的朋友在游戏挂机,与其发生口角,便当即下楼取来一把未开刃的“砍刀”,持刀将祝某砍伤后逃离现场。后祝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伤残等级九级。

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李某才称,自己头天晚上刚“溜过冰”。与祝某的口角虽不严重,但自己“憋着火,脑子转不过筋”,才一时冲动做出了这样的举动。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今,李某已被起诉至雁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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