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外教起诉学校侵权 法院调解补偿8万元

华商报 2018-06-09 03:4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多次与学校沟通协商未果,无奈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并收到了调解款……”因劳动争议,澳大利亚籍女外教Joy与受聘的西安某国际学校打起官司,在拿到8万元补偿后,近日她专门致信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怀孕后未与学校达成一致

被停发工资

2014年,Joy来到中国工作,受聘于西安某国际学校。2015年6月,Joy怀孕,并于次年1月前往法国马赛待产,后她和受聘学校未能就医疗保险续期及未来工作交接等问题达成一致,学校自2016年2月起停发其工资及住房补贴等。

产假结束后,Joy以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该校向Joy支付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Joy不服,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校方支付其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5.4万余元。

这起案件是未央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庭前,承办法官畅筱婧按照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翻译公证,并多次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

5月22日的庭审中,校方坚持认为,Joy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系自行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6年1月解除,按照合同约定,学校不应再向Joy支付工资及住房补贴等费用。而Joy则认为,她于2016年1月离开时确已请假,校方理应向其支付产假工资等费用。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双方达成调解

女外教发邮件感谢法官

畅筱婧充分利用自身熟悉外语的优势,并多方请教专业的翻译人员,认真研读法律英语,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及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分析,了解Joy的诉求,对其不合理的主张依法释明。

同时,畅筱婧反复做被告学校的工作,告知在打造国际化中心城区的大背景下,作为涉外教育机构,更应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依法予以补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学校一次性向Joy补偿产假工资等费用8万元,并于6月4日通过银行转账履行完毕。

近日,Joy专门从法国给承办法官畅筱婧发来电子邮件表示感谢,“我对西安的印象更好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再来西安工作!”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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