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规则落地 申报通道6月7日打开

华商报 2018-06-08 02:37 大字

6月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CDR”)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6月7日起,CDR发行申报通道也正式打开。

就创新的上市发行方式,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境外上市、境内经营),可优先通过发行CDR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也可以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在境内市场IPO。

西安交大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富有指出,修订规则中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这平衡了境外市场的首发条件,也为一些在境外上市但还没有实现盈利的创新企业准备了预案。

由于试点主要面向创新企业,并将把握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达标”公司预计不会太多。结合最新的收盘价来看,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网易市值达到或超过2000亿元。另有消息称,小米7月9日将在港IPO和CDR定价,并于7月16日在上交所发行CDR。

西北大学金融系主任王满仓认为,CDR规则出台主要是为在海外上市的超级“独角兽”回归做制度安排。过去像巨人集团、360等公司都是先私有化退市,拆除VIE架构,再在国内IPO或借壳上市。现在通过存托凭证就变得非常简单,相当于把境外上市的股票,拿一部分回来托管在内地,再发行对等价值的国内股票供投资者交易。

目前,证监会未对参与试点的投资者门槛作出规定,这需由交易的业务规则予以明确。

申万宏源西安科技路营业部投资总监屈放表示,申购CDR与普通股十分相似,不仅可以就存量部分进行二级市场交易,还可以通过增量发行的方式进行融资。但他同时认为,具体申购条件还要看后续交易所的细则制定情况,例如:会不会有50万元起购等门槛要求。

王满仓介绍,CDR与普通股稍有区别。投资者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后就成了股东,成为股权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CDR持有人的投票权是由托管银行掌控的,一般只享受投资收益和承担损失。

有券商人士提醒,独角兽相关概念的确是当下最大热点,沾点边的股票都受到了热捧。但相关概念已出现了过度炒作的迹象,有些公司虽是小米、富士康或阿里等公司合作商,但业务占比很小,只能算是贴热点,其中的风险不可不防。华商报记者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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