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老人签赔偿协议 保姆反悔起诉被驳回

华商报 2018-06-03 04:14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崔小梅)保姆长期谩骂甚至殴打卧病在床的老人,老人去世后,保姆为免除法律责任主动与家属达成赔偿3万元的协议,可没过多久又反悔,起诉至法院。

家住未央区的八旬老人王某因患多种疾病常年卧病在床,2017年6月,两个儿子在家政服务中心聘请了保姆李某照顾老人。2017年10月30日,老人儿子偶然从监控中发现,保姆李某采取揪耳朵、打脖颈的方式对老人进行殴打,询问父亲后,才知道保姆曾多次殴打并长期谩骂老人。当晚,王某突发高烧入院治疗,今年1月因吸入性肺炎去世。王某去世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家属3万元。因李某不能一次性清偿,出具了借条,并承诺按月支付。协议签订后,李某反悔,今年2月起诉至未央区法院,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到胁迫为由,要求撤销赔偿协议。

庭审中,主审法官最终确定了原告李某主张的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到胁迫均无事实依据。

近日,未央法院一审驳回原告李某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的诉讼请求,并对于李某出具的事实上不存在借贷关系的借条依法予以撤销。主审法官介绍,撤销不存在的借条并不影响3万元赔偿协议的效力。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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