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处方须经药店执业医师审核

华商报 2018-05-29 02:01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为保障市民用药安全便捷,西安市食药监局再出新规,制定《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共享服务指导原则》,对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药企信用、程序做了新的规定。

《原则》中“电子处方共享(流转)平台”应保证加入远程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具有合法职业资格,按合法程序开展诊疗行为,并为诊疗服务质量承担法律责任。西安市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到药店买药时,药店会有一个类似电脑的机器,通过视频和音频,选择对应的医生对疾病进行沟通并开具处方,处方打印后经由药店的执业药师审核后,就可以购买药品了。据介绍,西安共有4000多家药店,经过一年的试点,目前2000多家药店已经开始提供这种平台服务,开具处方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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