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消费受限后主动还款

榆林日报 2018-05-25 09:00 大字

本报通讯员贺晓东 李军报道 近日,神木法院执行一庭收到一户大型煤化企业代理人发来的一条申请“解禁”短信:“李法官您好,鉴于欠西安某律师事务所代理费40余万元,我公司已提交支付申请,请求把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中撤出……”

西安某律师事务所与该国有控股的煤化企业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4年签订了《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胜诉后支付律师代理费40余万元。但该煤化企业久拖不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企业负责人置若罔闻,遂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次日该煤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坐飞机遭禁后,主动派员交清执行等费用并请求“解除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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