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为司法改革提供西安模式

西安日报 2018-05-25 04: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春燕)记者昨日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自西安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西安13个基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1269件,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4604件,适用率40.86%。碑林区“一站快审”、莲湖区“3+2+3”办案机制等积极探索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西安模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西安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西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结案件数量已具规模,适用率稳步提高。2016年11月至今,13个基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1269件14056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办结刑事案件4604件5122人,适用率为40.86%。在已审结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共2753件,占比59.8%。

据西安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张燕萍介绍,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审判工作明显提速,适用速裁程序平均审理时间为4天,适用简易程序平均审理时间为15天,适用普通程序平均审理时间为50天,较之前缩短了40%—85%。其中庭审环节速裁平均时间8分钟,简易程序平均时间20分钟,普通程序平均时间40分钟。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1.3%,法律文书当庭送达率为85.8%,抗诉率为0。

据了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各区县积极探索,碑林区打造“一站快审”办案机制,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公、检、法集中办案,侦、诉、审全流程配合,迅速完成案件侦查、民事赔偿、审查移送、法律援助、审查起诉、开庭审判。莲湖区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开展“3+2+3”办案机制,实现8天内全流程办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减少这一类案件中个别的久侦、久审的问题。未央区、新城区在试点工作中试行“三集中”办案机制,集约化利用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区县的积极探索,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西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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