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可恶的“胖叔叔”远离孩子 杨鹏

华商报 2018-05-07 01:56 大字

5月2日晚,西安城东幸福南路华清学府城9岁四年级男生,在一家托管班补完课后回家。当晚,家长到家后发现电视开着,灯亮着,孩子却不在。3日凌晨在楼顶找到了昏迷的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随着西安新城警方警情通报的发布,令家长们没想到的是,疑犯竟是遇害孩子所在托管班的“胖叔叔”。

少年儿童,是受到法律专门保护的弱势群体。的确,现实中针对孩子的犯罪,也是让绝大多数人感到不齿的恶劣行径,但需要承认,梳理针对儿童犯罪案例可以发现,熟人作案比较多见,甚至在性侵儿童案中,有数据显示,熟人作案高达八成。

这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有关作案的动机、到底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外界尚不十分清楚。

父母奔忙于生活而无法抽身照顾孩子,小区电梯间没监控等等,都客观上为犯罪创造了条件,有些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媒体报道中一个更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业主几次提到疑犯有不良癖好。固然,目前还不能确定这到底与实施犯罪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但很明显,在业主的潜意识里,这和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细思恐极”,可以以此作为警方侦查的线索。

对于大多数城市市民来说,放学之后孩子谁来照顾和管理这一刚需逐渐催生出一门新兴的服务性产业——托管班,已然是学校家庭之外孩子的第三场所。从报道来看,疑犯的妻子与人合办了托管班,疑犯平时就在托管班帮忙,有机会接近托管班里的孩子。

事实上,鉴于校园里个别教师的性侵犯罪,促使整个社会寻求从制度上“亡羊补牢”。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已经率先明确,凡是曾经有强奸、猥亵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将禁止从事教师、医生、体育教练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那么,同样有机会接近孩子,且角色职能与教师又非常接近的托管班从业人员,也应该在保护孩子方面与学校保持同步走。

可以说,托管班从业人员,不是教师却胜似教师,因而,对于托管班,有必要从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及消防安全等固有的监管领域延伸到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日常行为的监管。一旦品行有严重不端或缺陷,可能对孩子成长和安全造成不利,必须及时制止乃至清除出去。说到底,任何针对少年儿童的犯罪,都不可容忍!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唯有尽力才能让可恶的“胖叔叔”远离孩子!(相关报道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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