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元买了假耐克 她将朋友告上法庭

三秦都市报 2018-05-06 02:42 大字

花了1.9万元,通过朋友海外代购后收到4双联名限量版“耐克”鞋,发现鞋子做工粗糙,气愤的陈女士将朋友何女士告上法庭。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女士和被告何女士是朋友关系,何女士通过微信告诉她,可以在国外代购买到“耐克”品牌限量版鞋,单价4800元一双。陈女士一直渴望买到这款鞋,无奈当时货源紧张不容易买到。与何女士达成意向后,她购买4双这款限量版“耐克”鞋,总价1.9万元。

2017年10月20日,陈女士收到何女士代购的4双鞋的包裹。打开后发现鞋子质量粗糙,包裹内没有任何票据、凭证、合格证。经上网查询,何女士卖给她的鞋子不是“耐克”正品。后来,她与对方协商退货事宜,何女士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陈女士认为,何女士卖给自己的不是国外在售的限量版“耐克”鞋,没有按承诺完成委托事项。陈女士起诉至莲湖区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返还1.9万元货款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何女士辩称,她与原告是上家与下家的关系,原告经常在她这里买东西后再卖给自己的客户。4双鞋子是她通过海外朋友为原告在美国某潮鞋店购买的,并以原告名义寄给原告客户张某,张某在非正式鉴定平台鉴定鞋为假货,要求原告退款,原告退款后,就来找她。何女士告知原告,必须要有耐克公司或授权机构鉴定。陈女士一直未给出证明。审理中,原告当庭打开了一双鞋,指出该鞋做工粗糙,是地摊货,英文标明“madeinchina”,并非美国生产。被告说,耐克生产地只有中国、印尼、马来西亚,对于做工粗糙问题,她称耐克的技术、材料都是经过授权的,但手工制造有胶印、线头也属于正常。庭审最后阶段,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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