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 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讯(记者 杨春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西安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了《条例》内容。
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履职,为西安营商环境提供五星级司法保障。转变执法理念,树立平等保护、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司法理念,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严格把握涉及营商环境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执法办案的最佳效果;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从严惩处侵害经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犯罪,积极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宜居美丽的生活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同时,要细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畅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司法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检企对接和服务企业家工作机制,努力提供“一站式、全覆盖”检察服务,形成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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