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公开回应 微信公众号“狗先生”不实言论

西安晚报 2018-04-26 05: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涛)4月25日晚9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安公安”发布信息,公开回应微信公众号“狗先生”关于散布西安市限制养犬工作的不实言论。

西安警方回应称,4月24日,微信号“狗先生”以《西安?你就这么爱打狗》为题发表文章,对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开展犬类限养稽查工作发布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言论。西安警方称,文章为博眼球,以“西安发布紧急通告”的标题,红笔标注“通告要求:一律实行拴养,不得出户,禁止一切时间的户外遛狗”和“凡犬被携带至户外或公共场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收缴或捕杀”等内容。

其实,上述严禁在户外遛狗的紧急通告为2003年5月10日西安本地媒体的一篇报道,是针对“非典”时期,为控制疫情所发布的特殊政策。各大网站在当年均有转载。《西安?你就这么爱打狗》中张冠李戴,将“非典”时期的政策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图片进行拼接。

文章中针对西安养犬登记证收费标准进行重点标识,说:“一般的价格是500,价高时800,审批300。”实际情况是,《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2011年11月24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12年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按年度缴纳限养费。养犬人、养犬单位缴纳的限养费,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专项用于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根据省、市物价和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公安机关按照重点限养区初次办理限养登记费用500元、年度审验费300元,一般限养区初次办理限养登记费用200元、年度审验费100元,助残犬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绝育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减半收取的标准进行收费,并向养犬人出具发票。文中所谓“有时800元”的说法无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西安警方明确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狗先生”关于西安市限制养犬工作的不实言论已涉嫌散布谣言,并影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现已将违法线索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并请求依法处理。

新闻推荐

倾情规划白鹿原 倾力打造白鹿仓 ——访陕西白鹿仓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董旭锋

白鹿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灵,因陈忠实名著《白鹿原》而蜚声海内外,“激荡百年国史,重铸白鹿精魂”是陈忠实的殷切寄语。董旭锋曾长期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担任过西安航空旅游学院院长,现任陕...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