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300元

三秦都市报 2018-04-23 02:03 大字

  西安市阎良区一婚车车队行驶至翔荷华府及凤东小区附近时,从婚车车队上下来一名周姓男子点燃了烟花爆竹,这一幕刚好被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在巡逻时碰上,周某被罚款300元。

  4月20日10时许,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翔荷华府及凤东小区接连出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两个小区门口都在放炮,声音特别大。”民警说,阎良区本就不大,碰到原本行驶就比较缓慢的婚车车队时,发现车队中一男子下车拿着一捆烟花爆竹,未来得及制止,已经被该男子点燃。

  据了解,放炮的周某是阎良区人,今年55岁。当天给朋友帮忙结婚助兴,先后两次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违法嫌疑人周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让周某学习了《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民警提醒广大居民:遵守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人人有责,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广大居民要从我做起,相关单位(如小区物业、酒店等)也要更好地履行所在区域违规燃放行为的劝阻责任,最终实现限放的良好效果。

  本报记者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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