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严打9种非法经营药品行为 禁止药企网售处方药
本报讯(记者 王燕)即日起,西安市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药品行动,打击重点是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9种行为。
这9种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具体包括: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个人非法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非法回收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进中药材充当中药饮片调剂处方;无证经营药品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药品零售企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等。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禁止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非法经营药品。禁止药品经营企业从个人手中收购以退货、换货、医保卡套购等各种形式获得的药品,坚决杜绝此类药品流入合法药品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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