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严格兑现承诺事项陕西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高宇)4月10日,在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正式向社会发布《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涉及落户、签证、机动车登记管理等多项便民服务。
放宽人才落户条件。西安市推行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最宽松落户政策。
减少户口迁移办理环节。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
提高居住证办理效率。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规范许可备案管理。取消娱乐服务场所备案证有效期,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备案证有效期。
下放治安行政许可事项。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等9项治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等6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公安机关。
下放出入境业务权限。在省自贸区和西安市取消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审批。
放宽出入境业务办理。
对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居留业务和证件到期换发。
优化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
进一步优化通关自助服务。扩大自助通道使用范围,启用出入境记录自助打印设备。
下放交通管理业务权限。。
全面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模式。对具备一定规模的汽车销售企业,只要符合相关规划设置要求,均可申请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远程办理国产小型免检机动车的注册、辖区内转移等业务。
优化汽车制造企业交通管理服务。
优化运输企业交通管理服务。在道路遇恶劣天气和市区车流高峰期,对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的特殊物资运输车辆视情优先放行。
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
推行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消防“一次性审批”。
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审查”。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备案抽中项目审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申报材料有欠缺的,消防机构先予以容缺受理并实质审查。
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主动对接开展消防服务。对省市级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新进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以及未抽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备案项目,消防机构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消防政策和技术服务。
大力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理。优化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办理。
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建立领导包抓走访企业制度。实行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
为确保这24条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兑现承诺事项”、“严格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督察问效”,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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