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受理首例互联网旅游合同纠纷案

阳光报 2018-04-10 01:10 大字

  记者 熊玺

  近日,西安市新城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受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起互联网旅游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12月16日,原告李某通过被告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告某航空客货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预定马尔代夫某度假酒店房间,并支付了90364元费用。2018年2月6日,中国政府发布消息称:马尔代夫首都马累近期发生大规模集会活动,外交部和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局势,暂勿前往马尔代夫,鉴于此种情况,原告多次与二被告协商退订酒店事宜,但至今未能解决。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返还90364元。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旅游者通过互联网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产品的情况已经非常普遍。该案系互联网旅游合同纠纷,在互联网已成为“时代标配”的今天,该案的审理将为互联网旅游合同案件的类型化处理,提供有益的借鉴。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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