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新合疗监管从医院延伸到医生
本报讯(记者李勇军赵红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社会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卫计委获悉,2018年,西咸新区新农合参合人数72万,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新农合工作的平稳运行,既是西咸好又快发展的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为参合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又能保障新合疗基金合理支出,规避基金风险,西咸新区制定出台《西咸新区医保医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西咸新区医保医师制度的实施,将监管的重点延伸到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的同时,又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住院报基本达到75%。
“人生病,到医院找医生看病,怎么看病,做什么检查、接受什么治疗、吃什么药,一般都由医生作主导。”医生既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又是医疗服务消费的主导者,患者对自己疾病的诊疗几乎没有选择,完全由医生说了算,要既能帮助老百姓解决苦难,又能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就要管好医生手中这支“笔”,西咸新区医师医保制度恰好就成为管理好这支“笔”的紧箍咒,医保医师制度是将新农合管理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改变了新农合对临床医生缺乏制约能力的软肋,将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开始真正触动临床医师的利益,解决了困扰新农合管理多年的临床医师对新农合监管漠不关心,医院抓院内管理无从下手、力不从心的难题。
该《办法》严把医保医师准入关,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医保医师库,实现“一人一证一码”管理;将实施医保医师制度与定点机构等级考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又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增强医院的内部管理及医保医师的自我约束意识,提升基金安全运行效率和保障绩效,促进新农合和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办法》将西咸新区116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管理,西咸新区与辖区内协议机构医师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对医疗机构和处方医生形成激励和约束作用,要求医保医师要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遵从“四不原则”,即: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不诱导过度消费、不降低服务质量;要求医保医师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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