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管局对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开罚单最高罚82万元

阳光报 2018-04-04 01:00 大字

  西安市房管局近日对4家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进行处罚,最高罚单82万元;一家楼盘因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也被罚。

  天浩上元郡、锦都荟、顺泽自在城、雅荷四季城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被处罚,其中锦都荟被罚82万元。世纪锦绣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款2万元。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示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记者 殷彤 陈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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