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评论 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必须规范起来 杨鹏
事情已过去了整整一周,3位伤者的病情也基本稳定,但回忆起凌晨4时发生在西安沙井村的火情,仍历历在目。这起火情还造成一人死亡,根据多位目击者的描述,起火原因怀疑是楼道内一辆充电的电动车引发。目前,具体情况,消防部门仍在调查。
毋庸置疑,在电动车成为便利居民出行的重要工具的另一面,俨然已是火灾事故的源头,并呈逐年增长趋势。确实,因为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引发的火灾,损失可谓非常惨痛,教训足够深刻。
一起又一起的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也让人们发现:90%导致多人死亡的电动车火灾,电动车大都停放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80%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阶段;电动车一般白天使用,夜间停放充电,火灾多发生在凌晨时分。应该说,上述每一条经验教训无不是用生命换来的,换言之,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完全可以从中找到亡羊补牢的路径和办法。
悲剧之后总有醒悟,生命可以换来制度的完善。事实上,去年底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里就明确指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要承认,如今很多住宅小区、楼院并没有配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因而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多多少少也有“迫不得已”的因素。但为消防安全考虑,既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起责任,及时消除隐患,更需要电动车使用者对于自身安全以及公共安全不再心怀侥幸。
毕竟,每一起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都明确无疑地惊醒人们——水火无情,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何其重要,何其紧迫!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谁也不想灾难再次降临,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或许,应该给那些总是把违规停放充电不当回事的电动车主经常念一念去年底公安部发布通告的结尾:“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报道见A05版)
新闻推荐
3月26日,西安市五院与陕西中医药大学隆重举行了“陕西中医药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揭牌仪式。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孟祥东、副局长王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王瑞辉、教务处处长杨景锋、副处长...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