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一工地 取水管接到了消防栓上

西安晚报 2018-03-27 06:22 大字

消防栓被接上了水管记者王海鹏 摄

本报讯(首席记者王海鹏实习生李琳)设立在城市各处的消防栓原本是为消防员在紧急救援过程中提供灭火用水的,但位于团结东路东口的一处消防栓却被人接上水管,直接通向200米外的一处施工工地。而根据《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禁止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

3月26日中午,记者途经团结东路东口时,发现隔离带中间的一处消防栓上被人接上了长长的白色塑料水管,水管通过路边树木枝杈横穿劳动南路后,又沿着铁塔寺路向东而去,最终接进了莲湖区青少年宫门口西侧的一处围挡工地内。工地内未见施工人员,但在靠近围挡的边上有一个1米多高的储水罐,水管接进了这个罐里。

围挡上施工公示显示此处正在进行的是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管道西接劳动路,东接环城南路,为城市配水干管,主管线全长1204米。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省新安建筑工程处。开工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工期60天。

当日下午,记者拨打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5113客服热线,接线员表示城市各处的消防栓是不允许私自打开取水的(消防车应急用水除外),另外,城市里的洒水车经过报备后也可以取水,但工地肯定是不能私开消防栓取水的。

随后,记者将采访了解的情况向接线员进行了反映,对方表示会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家住团结东路亚特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几天,每天上下班路过这里他都能看到这种情况。“自来水工地施工就可以这么任性吗?”他认为消防栓是用来提供应急灭火用水的,不能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而这家工地却敢明目张胆地在消防栓上接个管道直通工地,明显与他们承接的工程有关,“换作其他工地肯定不敢这样私自接水管”。

记者了解到,违规使用消防栓严重扰乱了城市供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危害了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同时还会造成水资源浪费以及水压降低、水流减小,影响居民的正常用水。根据《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加强消防用水管理,禁止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消防用水设施发生泄漏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理。而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从消防栓接放水属偷水和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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