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实施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5531”计划 5年内引进培养A类人才50名
本报讯(记者杨斌鹄)近日,《西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5531”计划实施办法》颁布,西安市将通过高精尖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培养,不断做大增量、做优存量,打造区域人才高地,使西安市人才竞争力和人才贡献率居于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记者了解到,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5531”计划,即从2017年开始,用5年时间为西安市引进和培养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50名左右,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300名左右,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100名左右。同时,建立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100个,引进优秀创业团队和创新团队1000个。高层次人才是指《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颁布后引进,经认定在西安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或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评审等柔性引才方式引进的符合《若干政策措施》中人才分类标准的A、B、C类人才。
以全职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西安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进行人才认定,通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配套待遇;同时,西安市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柔性引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用人单位、引才工作牵头单位创新柔性引才方式,制定对应实施细则,给予相应项目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
对符合引进人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纳入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相关政策,A类人才每人给予5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B类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C类人才毎人给子1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
对柔性引才主体也给予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西安市专家工作站一次性补助经费30万元;对通过绩效评估的,给予20万-30万元的持续支持;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研发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政府优先安排工程中心承担相关重点科技开发任务和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优先享受西安科技大市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其科研设备共享给其他企业使用的,可享受共享资金补偿。对新设立的西安市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的科研人员提供安家补助;对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同期限劳动合同、在市人社局备案、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5万-20万元;对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基地)科研项目给予资助,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10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
对评审认定后的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柔性引进人才,给予资金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子配套项目资助。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创新柔性引才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则,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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