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进口蜂胶胶囊,是否符合食安标准? 消费者到法院起诉商家被判十倍赔偿

西安晚报 2018-03-12 09:02 大字

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具有保健功效的进口食品成了不少人的选择。部分商家正是瞅准这一商机,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产品。近日,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宣判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商家因销售进口蜂胶违反国家标准,被判向消费者进行十倍赔偿。

2017年8月,市民张某在某商贸公司网上店铺购买了三盒巴西原装进口蜂胶胶囊。后来,张某得知蜂胶系药品,不得用于普通食品中。发现问题后的张某,以该蜂胶胶囊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到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这家商贸公司,要求商贸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货款作为损失赔偿。庭审中,法官查明该产品既无药品标识也无保健品标识,应属普通食品,而蜂胶仅能用于药品或者保健品,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蜂胶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在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庭近日依法判令某商贸公司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原告货款十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张家堡法庭的法官杨玫介绍,被告某商贸公司作为该产品的销售商,既未提供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也未提供其对供货商许可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尽到查验义务的相关证据,因此其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仅要退还消费者已付的货款,还应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昨日,记者在多个网上商城搜索发现,许多商家都在对外出售来自巴西、澳大利亚等国的进口蜂胶胶囊。网页中的宣传栏频频出现“促进细胞再生,增强免疫力”“降血压、降血糖”等宣传语。杨玫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经销商的资质及产品的合格证明,保健食品应有保健食品标志,即俗称的“蓝帽子标志”,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应有中文标签,并需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商家也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记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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