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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8〕11号

西安晚报 2018-01-22 05:21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位于浐灞生态区高楼路以北、长田路以西,地籍编号CB5-2-200,净用地面积29299.63平方米(折合43.949亩,不含代征道路3.087亩、代征绿地3.68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27115.63平方米(折合40.673亩),出让商服用地2184.00平方米(折合3.276亩)。容积率不大于2.5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宗地二,位于浐灞生态区金桥二路以南、浐河东路以东,地籍编号CB1-2-149,净用地面积42382.03平方米(折合63.573亩,不含代征道路1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5.5不小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5%。土地使用年期40年。

宗地三,总净用地面积59108.75平方米(折合88.663亩,不含代征道路23.315亩、代征绿地16.796亩),依规划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月登阁路以南、长鸣路以东,地籍编号CB6-4-3,净用地面积31413.32平方米(折合47.1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3.5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地块二位于浐灞生态区雁鸣四路以南、恒通二路以西,地籍编号为CB6-4-5,净用地面积27695.43平方米(折合41.54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26088.28平方米(折合39.132亩);出让商服用地1607.15平方米(折合2.411亩)。容积率不大于2.8不小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宗地四,位于浐灞生态区欧亚二路以南、北辰大道以东,总净用地面积68622.99平方米(折合102.935亩,不含代征道路17.603亩、代征绿地4.231亩),依规划分为两个地块。

地块一地籍编号CB2-4-768,净用地面积22008.45平方米(折合33.01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1.6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地块二地籍编号CB2-4-770,净用地面积46614.54平方米(折合69.92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45216.14平方米(折合67.924亩);出让商服用地1398.40平方米(折合2.098亩),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宗地五,位于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以北、北辰大道以西,地籍编号CB4-10-20,净用地面积78252.43平方米(折合117.379亩,不含代征道路28.797亩、代征绿地15.40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67226.37平方米(折合100.84亩),出让商服用地11026.06平方米(折合16.539亩)。容积率不大于1.5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宗地六,位于浐灞生态区南三环以南、雁鸣南路两侧,总净用地面积93974.5平方米(折合140.962亩,不含代征道路35.525亩、代征绿地26.899亩、立交用地6.902亩),依规划分为三个地块。地块一地籍编号CB6-6-3,净用地面积59709.75平方米(折合89.56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56724.26平方米(折合85.087亩),出让商服用地2985.49平方米(折合4.478亩)。容积率不大于2.0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二地籍编号CB6-2-2228,净用地面积17208.97平方米(折合25.81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3.0不小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地块三地籍编号CB6-2-2229,净用地面积17055.78平方米(折合25.584亩)。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文化设施50年。

依据市政发〔2017〕51号文件及西安浐灞生态区有关规定,除宗地二外,其余出让宗地内配建的租赁型保障房采取易地集中建设,易地配建费标准为5500元/平方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签订《西安浐灞生态区配建租赁型保障房易地集中建设协议》。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经核实被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因商品房违规销售问题处罚的单位及关联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宗地二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其余宗地出让均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拍卖终止。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6日以后登陆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zy.xa.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为:宗地一人民币4100万元,宗地二人民币6470万元,宗地三人民币7470万元,宗地四人民币9200万元,宗地五人民币7300万元,宗地六人民币10300万元。竞买人可用以下两种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1.根据申请竞买宗地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数额缴纳保证金,参与对应宗地的竞买;2.按照宗地六约定的竞买保证金数额标准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参与本公告内任意宗地的竞买。根据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份额确定取得对应数量的竞得资格,每竞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失去1次竞买资格。

每宗地竞买人数不足3家,宗地流拍。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2018年2月11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4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孙强83503356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刘洁86787044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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