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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被车碾轧受伤 雇主及工友推诿责任 经法院调解男子终获9万元赔偿

西安晚报 2018-01-18 06:22 大字

本报讯施工过程中,男子被工友倒车碾轧受伤,造成九级伤残。1月17日记者获悉,这起责任纠纷案经鄠邑区法院法官调解,受伤男子从雇主及工友手中拿到了9万元赔偿金。

2016年,王江涛从西安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并雇佣张传峰、李阳等人为该工程支模板。施工过程中,李阳驾驶装满混凝土的无牌照农用三轮车倒车时将张传峰撞倒,并卷入车底碾轧。张传峰受重伤,住院治疗四个月,花费巨额医疗费。治疗过程中,雇主王江涛垫付了4万元医疗费。

张传峰出院后,同王江涛、李阳及西安某建筑公司就医疗费赔偿等事宜,多次协商无果。2017年初,张传峰起诉到鄠邑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江涛、李阳、西安某建筑公司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等。

鄠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原告张传峰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张传峰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审理中,王江涛及李阳对事故责任相互推诿,王江涛认为李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承担事故赔偿主要责任;李阳则认为王江涛是雇主,自己及张传峰均是雇工,撞倒张传峰的行为是其职务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张传峰在受伤后,一直没有收入,且因此欠下巨额外债,急需拿到赔偿金维持治疗。为尽快帮助张传峰拿到赔偿金,办案法官决定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多次将王江涛及李阳约至法院,从法理到情理,向他们分析本案责任划分,希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早日向张传峰赔偿到位。经法官多次调解,王江涛最终决定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向张传峰赔偿8万元赔偿金,李阳亦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张传峰主动撤回对西安某建筑公司的起诉。

1月17日记者获悉,在法官主持下,王江涛、李阳将9万元赔偿金交到张传峰手中,双方握手言和。(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记者张志杰实习生张子钰通讯员彭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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