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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选“最调皮学生”是一种人格体罚

皖江晚报 2018-01-16 12:50 大字

“我孩子的班主任让大家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的学生,票数最多的那个学生就要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我们做家长的觉得老师这样做很不好。”前不久,西安一位家长气愤地投诉。

让学生投票选出一名“最调皮学生”,给其在讲台边安排“特座”,对于老师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方式,但对于学生来说,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酷刑”了。相对体罚而言,票选“最调皮学生”,虽然没有让学生皮肉受苦,但却伤害了其人格尊严。特别是,“最调皮学生”的标签,使其无地自容。然而,孩子们也有人格和尊严,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可见,票选“最调皮学生”,侵犯了孩子们的人格权,是一种人格体罚。

应该说,奖优罚劣,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教育方式。但如何操作得当,既起到褒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又不伤害后进学生的自尊,考验学校及老师的教育智慧。尤其是针对一些“调皮”的学生,采取一些惩戒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惩戒措施要把握好一个度,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不能以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代价,更不能采取体罚、侮辱人格等暴力手段,去侵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毕竟,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是第一位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老师的教学方式,都得为其“让路”。很明显,票选“最调皮学生”,是一种侮辱学生人格的奖惩手段,不仅违背了学校教育的初衷,而且暴露出了老师教育智慧和教学方式的缺失,更让师道尊严沦为一种暴力,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无论是对学生进行暴力式的体罚,还是票选“最调皮学生”之类的人格体罚,可能初衷是好的。但从法律的角度,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权。只是一些家长和学生,认为老师是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善意,往往忽视或放弃了这方面的权利。在学习压力日趋繁重、学生个性普遍要强的今天,学校和老师都应当注意及时转变自己教育和管理的方式,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格、隐私、休息、娱乐等方面的权利,避免让师道尊严沦为一种教育暴力,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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