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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院打响2018年“飓风行动”“第一枪” 大厦久遭非法占据 执法人员清场查封

西安晚报 2018-01-03 05:24 大字

查封现场记者 翟小雪 摄

本报讯(记者高雅)1月2日,2018年上班第一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集多方力量协同执行,对位于南大街1号的一栋大厦予以清场查封,打响了全市法院2018年“飓风行动”的“第一枪”。

厦门市某商贸公司等申请人申请执行西安某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系列案件,自2003年立案执行,因涉及被执行人擅自处分法院查封物、标的物流拍、案外人非法侵占等多种复杂原因,一直未能顺利执结。作为拖延多年的“老大难”案件,西安市中院执行局一直严密关注、逐步推进。去年年底,西安市中院执行局决定集中力量,强力攻克执行难关。此次被依法查封的执行标的建筑位于南大街1号,包含4530.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总面积为22292.94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整栋大厦被案外第三人非法占据。

1月2日上午,执行行动正式开始,西安市中院、碑林区法院出动150名干警,公安碑林分局派出150名民警,另外还聘请了150名保安,全力参与现场安保。全体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迅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保安配合法警设立警戒线,完成外围警戒工作;执行法官宣读执行公告,告知相关人员权利救济方式。干警按预定计划进入不同楼层,控制水电源、控制电梯,责令现场人员离场,对存留物品登记造册,张贴查封房屋封条;全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录像,救护车随时待命,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在大楼5层的一家仿古餐厅内,办公室、餐厅无人值守,名为“太和殿”“养心殿”“太子宮”的包间还摆放了大量瓷器摆件。执行干警对现场物品清点、登记后,给每个出入口贴上封条,现场移交申请执行人厦门某公司代为保管。在6个月的保管期内,代为保管的厦门某公司不得使用,不得有买卖、租赁、承包等处分行为。

至中午12时,经过三个小时的执行行动,大厦的五层、六层以及地下一层、二层,已被清空查封,顺利移交。下一步,法院还将继续依法查封其他楼层。

西安市中院执行现场负责人杨成哲表示,涉案建筑被长期非法占据,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就在前不久还在对外销售地下车库的车位,其中究竟涉及的人数有多少、金额有多大,目前还无从得知。如果其他案外人与此处被查封房产存在法律关系,或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前往西安市中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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