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 新闻分析 力举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梧州日报 2017-12-28 09:36 大字

从1994年我国首次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算起,至今已有23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虽有不足,但它仍是广大职工解决购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企业按照法律要求为职工缴纳了公积金,而一些房企却拒绝公积金贷款,这当然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损害。

此次住建部等部门发文为公积金贷款购房撑腰,并提出压缩审批时限,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这种态度值得肯定,而更深层次的源头问题还需进一步直面。

一个问题是仅仅要求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公积金贷款放款慢的问题。因为,期房销售在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出于风险考虑,大部门地方在制订公积金贷款细则时,都会设立诸多限制,存在较长的“等待期”。一些职工害怕楼市生变,不敢等,不得不放弃公积金贷款。对此,不妨结合我国期房销售占比较多的现实,细化规则,压缩“等待期”。另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一些房企始终拒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当如何?笔者建议,在实施过程中不妨将“依法严肃处理”具体化,给出细化的处罚标准,杜绝一些房企的侥幸心理。

对房企而言,应意识到选择公积金贷款是职工的一项合法权利,绝不是能被随意取消的选项。

(据西安晚报)

新闻推荐

让租购并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文/惠秀燕作为房地产调控频出的一年,2017年临近尾声,然而,全国范围内的楼市调控并未偃旗息鼓,在房屋买卖和租赁等领域均动作频频,“不许喘口气、不能歇歇脚”的楼市调控将继续影响明年楼市。为了实现...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