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让他重拾生活信心
本报讯(记者张奂雅实习生陈群)40岁的成某事业家庭双美满,却在2013年因斗殴并致人伤残,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接受社区矫正。2013年4月,成某被分配到莲湖区北关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曾经的事业有成、春风得意,让成某习惯了周围人的吹捧和恭维,初为“阶下囚”的他并没有什么实感。“法院又没关我坐牢,我想干啥就干啥,凭什么要让你们管?”当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进行社区矫正义务和事项进行说明时,成某坚持认为判处缓刑就等于得到了自由,司法所多次组织教育或者集体劳动,成某都姗姗来迟,或者索性打个电话以“有事”为借口拒不参加。
鉴于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推心置腹地与他多次交谈,这才让他敞开了心扉。“我以前一直挺顺的,自从出了这事儿,觉得走到哪儿都感觉低人一等。所以哪儿也不想去,并不是不愿意参与集体活动,就怕碰见熟人。”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工作人员对于矫正计划做了人性化的调整。成某重视家庭,珍视亲情,于是工作人员利用家庭的力量,动员他的亲朋好友,鼓励他们来往做客,一起外出活动、游玩,进而鼓励他与社区邻里之间多多交流,恢复社交自信。另一方面安排他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尽可能地为他创造与人接触交流的机会,减小他与人相处的戒心,恢复正常人的心态以便融入社会。同时着重为成某推荐法律书籍,使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于社区矫正有了更好的配合。
自此以后成某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区矫正集体活动,认真接受思想教育,按时主动汇报个人思想,并且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逐渐重拾信心,树立了重新做人的勇气,重新扬起了新生活的风帆。
新闻推荐
舞蹈《春眠不觉晓》大学区师德演讲暨表彰大会足球社团活动党员教师参观照金红色教育基地红拳进校园庆祝教师节——献给老师的歌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小学位于大庆路96号,是莲湖区一所公办小学,大学区...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