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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掏物业费 物业告上法庭

三秦都市报 2017-12-28 05:06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晴悦记者谢斌)因为房屋漏水,业主与物业方发生矛盾。为此,该业主长达近9年时间拒绝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经过法官细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化解矛盾。

陈某家住西安市新城区某小区,因为房屋存在漏水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诉称,业主陈某欠缴了从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物业管理费用人民币4772.52元及滞纳金38299.47元、暖气费2121.12元,以上总计45193.11元。经过法官耐心释法,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收到了业主未付的物业服务费,业主的房子也得到了妥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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