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 购房资格的公告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在持续与其他部门对购房资格联合复检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资料。
根据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9月11日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要求,严厉打击骗购行为,我局对查处的此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已取消其购房家庭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现将我局查处的第三批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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