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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委针对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排查久拖不决房屋质量问题 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处罚通报并曝光

华商报 2017-11-13 01:35 大字

11月8日,第11期电视问政节目后,针对节目曝光的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久拖不决现象,西安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定了专门工作改进措施,表示将对久拖不决的房屋质量问题深入排查,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处罚通报。

对曝光房屋质量问题已检测

节目一段曝光视频显示,市民侯先生在灞河新区海棠华府小区给父母买了房子,收房时遇到新房水泥脱落等重大质量问题,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后,他两年多来奔波于多个部门,问题得不到解决。

针对该问题,9日上午,市建委副主任贾强已带队赴业主家中现场查看问题,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和业主本着平等协商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并现场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得到了双方认可。当日下午,市建委质安站召集灞河新区建设局、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和业主侯先生商议,确定由省内能力信誉较高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检测中心和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实施全面检测和加固维修工作。10日上午,检测单位初步制定了检测实施方案,下午,市建委质安站和相关单位再次来到业主家中现场查验、翻阅图纸和施工资料,对方案进行细化。

11日,检测机构已入场实施检测,加固维修方案也开始制定,下一步,检测和加固维修工作将全面展开。

投诉久拖不决有五种原因

针对节目暴露出的相互推诿问题,市建委质安站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业主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首先要求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如建设单位拒绝履行义务的,可以投诉至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如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可以向市建委质安站进行反映。

同时,结合日常接待投诉,市建委质安站梳理了造成部分房屋质量投诉久拖不决的五种原因,一是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二是超出保修期,损坏责任难以界定;三是维修方案不科学,业主有质疑;四是维修水平不高,问题反复出现;五是建设单位和业主存有合同纠纷。前四种情况中,能够确定为质量问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严格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责,保障业主权益;第五种情况,建议应在质量问题得到修缮后,通过仲裁、司法渠道解决合同纠纷,不宜将解决争议作为维修前提,以免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影响房屋使用功能。

探索业主进场监督模式

市建委质安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群众反映集中的“渗、漏、裂”等房屋质量问题作为着力方向,一是从“去存量”入手,对市民业主反映集中、问题较多,尤其是久拖不决的房屋质量问题深入排查,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处罚通报,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二是从“减增量”入手,在依法依规监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监管,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把好工程质量关;三是发动社会力量,鼓励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企业主动作为,探索业主进场监督模式,让群众在对房屋质量更具知情权、选择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华商报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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