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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价格改革“进行时” 西安超七成居民执行阶梯水价

西安日报 2017-11-10 05:21 大字

■记者王昕实习生曹燕

医药价格、房价、水电价格……作为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问题,今年以来都有些什么样的变化?后期还会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昨天在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省、市物价局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就陕西省西安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读和分析。

焦点一:水价

西安71.8%的居民执行阶梯水价

水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目前西安大多数居民都在执行阶梯水价,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对于一些低收入的特殊群体有什么配套措施呢?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局长惠应吉解读表示:西安市城市水价改革工作在全省还是走在前列的,目前西安市执行的阶梯水价主要是分三个阶梯。不过实行阶梯水价有一个前提,必须实行一表一户,直抄到户,有明确的标准才能执行这个政策。目前为止西安已经达到了71.8%的居民直抄到户的标准,在执行阶梯水价。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西安市还出台了三项配套具体措施,第一项是针对一些低收入群体,改革增加了他们的负担,由市民政局进行统一测算,增加的生活收入在年底测算之后,在调整他们的补助标准时综合考虑。同时,对于不具备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给予宽限期,两年之内按照3.8元/立方米执行,两年宽限期之后按照3.9元/立方米执行。对于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明确不执行阶梯水价,按照3.9元/立方米执行。

焦点二:医药价格

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保持稳定

药品价格虚高,检查费用贵……提起医疗价格,不少市民可能都会“吐槽”。今年陕西省药品改革力度颇大,是否真正惠及了百姓呢?

对此,省物价局局长何钟表示,省物价局会同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已于今年4月1日在全省实施。这些改革内容已经实施了半年,同时为了保证价格改革措施的落地,省卫计委也制定了规范公立医院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相关措施,以及特需服务管理办法,省人社厅制定的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省财政厅制定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意见同步实行。虽然说门诊诊查费提高了8元,但是可由医保报销。

何钟表示,改革实施半年以来,加强了监测和评估,医疗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平稳,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收入占比增加,检查、化验、药品、卫生材料收入占比降低,可以说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保持稳定。

焦点三:房价

“房子是用来住的”要落到实处

一些地区房价虚高,百姓感觉买房压力很大,房价能否保持稳定?物价部门应该怎么作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田高良进行了现场点评。

田教授表示,房价不是取决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政府管理部门,受市场本身影响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政府应该主动做为,不应该回避问题,我们应该主动看看到底有哪些问题,想办法解决,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让大家能住得起的房。

物价部门应该主动配合,积极调研,特别要关注非市场和非正常的因素,为西安市房价改革提供科学的依据,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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