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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多部门要求—— 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尽快退市

西安日报 2017-11-01 08: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冯晓瑞)“本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按照《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规定,西安市多部门明确要求现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尽快退出西安市场。

西安市已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

昨日,市交委办对西安市近日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据介绍,今年以来,西安陆续出现的ofo小黄车、酷骑、摩拜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但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大量使用,无序投放、乱停乱放、押金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为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西安市健康有序发展,西安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企业的运营规范及使用者的责任与义务等。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突出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共同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环境。针对群众关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靠点怎么确定,怎么管理等问题,目前市城管局制定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已经开始实施。

为何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西安市为什么要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交委办工作人员解释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及电池污染严重等问题。另外,国家十部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并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

据介绍,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西安市投放之初,西安城市管理部门已多次告知并约谈企业要求其停止投放、清理车辆,但企业并未有效落实约谈要求。今年9月,市交委办、市城管局再次约谈企业,要求尽快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鉴于目前西安市现有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照等相关手续,一旦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市民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的实际,工作人员建议广大市民,不要使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未办理牌照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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