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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7〕156号

西安晚报 2017-10-24 05:41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北临凤城四路,南临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地籍编号为QJ10-7-34,净用地面积49197.48平方米(折合73.796亩,不含代征道路16.009亩、代征绿地8.14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住宅用地48663.81平方米(折合72.996亩);出让商服用地533.67平方米(折合0.8亩),设为共用宗。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二,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北临凤城三路,西临华远锦悦项目,地籍编号为QJ10-8-481,净用地面积30688.77平方米(折合46.033亩,不含代征道路8.417亩),用途为居住和商服用地,其中出让住宅用地30182.39平方米(折合45.274亩);出让商服用地506.38平方米(折合0.759亩),设为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19.8%,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以上宗地符合易地配建廉租住房条件,项目配建廉租住房相关事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32号)规定执行。本次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宗地设有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拍卖终止。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3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2800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18000万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4时前提交竞买报名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均为2017年11月13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1月14日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宗地一拍卖开始时间为下午3时,宗地二拍卖开始时间为下午4时。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成功报名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请按时参加。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孟颖宇86451020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闫银辉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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